上班路上摔伤单位需要负责赔偿吗
我今天在上班路上不小心摔伤了,现在心里很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会不会负责赔偿呀?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就想弄明白单位有没有这个责任,要是负责赔偿的话,又得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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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摔伤,单位不一定负责赔偿。 首先得了解什么是工伤,简单说,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在咱们国家,工伤的认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这里可以看出,对于上班路上摔伤,只有在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单位才可能需要负责赔偿。要是单纯自己不小心摔伤,比如因为路滑自己没走好摔倒了,这种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通常也就不需要负责赔偿。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的赔偿。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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