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上班的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我今天早上来上班,走到公司附近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膝盖擦伤挺严重的,还去了医院。我就想知道这种在上班路上自己摔倒的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主要是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到底符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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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上班的路上摔倒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 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得知道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要点。 第一个要点是“合理时间”,简单来说,就是正常的上下班通勤时间。比如你平时都是早上9点上班,8点从家里出发,这个时间段就属于合理时间。 第二个要点是“合理路线”,通常是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或者上下班途中合理的就餐地点等。比如说你家到公司正常走的那条路,或者途中去吃早餐的合理路线等都算。 第三个要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况。也就是说,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且在事故中你不是承担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或者其他自身原因导致的伤害,而不是上述规定中的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只是单纯在上班路上自己摔倒,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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