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借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债务?
公公前段时间找别人借了一笔钱,现在债主找到我们,说这是我们夫妻的债务,让我们还。我就很纳闷,明明是公公借的钱,怎么成我们的夫妻债务了呢?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公公借的钱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债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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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公公借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债务,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目的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常情况下,公公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他借的钱是他个人的债务,和夫妻双方并没有直接关系。因为这笔债务既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借的,夫妻一方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并且,如果公公借钱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就不能算成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假如夫妻双方为公公的借款进行了担保,或者这笔借款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公公借的钱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债务。例如,公公借的钱用来给夫妻开的店铺进货,那这就和夫妻的共同生产经营相关了,有可能会被算作夫妻债务。所以,判断公公借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债务,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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