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过户为目的结婚是否合法有效?
我和女方刚结婚,可后来发现她接近我就是为了让我把名下房产过户给她。我现在心里犯嘀咕,想知道她这种以过户为目的跟我结婚,在法律上这种婚姻是不是有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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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女方以过户为目的结婚这种情况,需要从婚姻效力和财产处理等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来看婚姻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也就是说,只要结婚双方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且是双方自愿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那么婚姻就是有效的。以过户为目的结婚,并不属于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所以从婚姻本身来讲,通常是有效的。 然而,在财产方面,如果女方以欺骗手段让男方办理了房产过户,这可能涉及到民事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男方能有充分证据证明女方是以过户为目的欺骗自己办理房产过户,那么男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过户行为。 此外,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财产有相关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这些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会按照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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