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还手属于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在判断打架还手属于互殴还是正当防卫时,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互殴和正当防卫的概念。互殴指的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而进行的互相攻击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两个人都想着去打对方,都有主动攻击对方的意图。而正当防卫呢,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别人先对你进行侵害,你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而采取的反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判断打架还手属于哪种情况,关键要看还手者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的时机。如果还手者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并且反击的程度与侵害行为相当,那么一般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例如,对方突然无故对你进行殴打,你为了阻止他继续伤害你而还手,并且还手的力度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这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然而,如果双方一开始就互相有争吵,并且都有主动攻击对方的意图,在冲突过程中双方互相打斗,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互殴。比如,两人因为小事发生口角,然后都怒气冲冲地动手打起来,这种你来我往的打斗就属于互殴。 此外,还要考虑行为的持续时间和环境等因素。如果侵害行为已经结束,还手者仍然继续攻击对方,那么这种还手就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可能会被认定为新的侵害行为。总之,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案情,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准确判断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