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还手就是互殴是怎么回事?

前几天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本能地还手了。结果有人说还手就是互殴,这让我很困惑。我明明是被迫反抗,怎么就成互殴了呢?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还手和互殴到底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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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还手就是互殴”这种说法其实是一种误解。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互殴指的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而相互进行攻击、伤害的行为。而正当防卫则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判断还手是否属于互殴,关键在于分析双方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的具体情况。如果一方先进行不法侵害,另一方还手是为了制止这种不法侵害,并且还手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这种还手就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不是互殴。例如,甲无故对乙进行殴打,乙为了保护自己,用合理的手段进行反抗,将甲推开或者进行短暂的抵挡,这就是正当防卫。但如果乙在甲停止攻击后,还继续对甲进行攻击,或者还手的手段明显超过了制止侵害所必要的程度,如甲只是轻轻推了乙一下,乙却拿出凶器将甲打伤,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认定为互殴或者防卫过当。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还手行为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事件发生的原因、地点、双方的行为方式、力量对比等多种因素。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还手就是互殴,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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