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路上捡到手机是否算盗窃?
今天我在马路上看到有个手机,四周也没人,我就捡起来了。但回家后家里人说我这算盗窃,我有点慌了,我就是正常捡到的啊。我想知道在马路上捡到手机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盗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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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盗窃”和“拾得遗失物”这两个概念。盗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财物。通俗来讲,就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别人的东西偷偷拿走据为己有。而拾得遗失物呢,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丢失的物品并予以占有。也就是说,物品的主人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把东西落在了某个地方,被其他人发现并捡起来。 在马路上捡到手机这种情况,通常是属于拾得遗失物,而不是盗窃。因为在马路上手机的主人大概率是不小心遗失了手机,捡到者并没有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去获取手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所以,当你在马路上捡到手机后,有义务去寻找失主或者将手机交给相关部门。 如果捡到手机后,失主找来要求归还,而捡到者拒不归还,并且手机价值达到一定数额,那就可能涉嫌侵占罪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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