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不得辞退公务员?


在我国,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一些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 首先,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不得被辞退。这很好理解,公务员因公受伤导致身体出现残疾,影响了工作能力,这种情况下将其辞退是不合理且不人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就明确规定了此项内容 。 其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也不能被辞退。人都有生病受伤的时候,在这个需要安心养病的时期,如果被辞退,无疑会让公务员承受很大的压力。法律这么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公务员能有稳定的环境恢复健康,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第二项 。 然后,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不得辞退。这是对女性公务员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毕竟这个阶段女性需要精力照顾自己和孩子,如果此时面临工作危机,对她们来说是极大的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第三项有相关规定。 另外,未达到法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辞退。这是为了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保证他们能在一定时间内为公共事务服务 。 还有,身处涉密岗位并离职尚未度过严格保密期限的,由于他们掌握着重要信息,在保密期限内辞退可能导致信息泄露风险,所以不能辞退。 如果重要公务尚在处置之中,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此时辞退该公务员会影响公务的正常推进,也不可以辞退。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是司法调查的公务员,在相关程序尚未终结前,也不能辞退。因为调查结果未出,不能轻易对其作出辞退决定。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可辞退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 相关概念: 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最低服务年限:是国家规定公务员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在岗位上服务,以保证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脱密期限:针对涉密岗位离职人员,在这段时间内仍需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