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中先动手的一方是否就一定有过错?
我遇到一个事,在一次冲突里有人先动手了,后面双方就打起来造成了故意伤害的情况。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是不是先动手的那一方就肯定有过错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判定规则,所以想问问。
展开


在故意伤害案中,先动手的一方并不一定就有过错。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故意伤害罪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对别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而在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谁有过错时,不能仅仅依据谁先动手来判断。 在一些情况下,先动手的一方可能存在明显过错。比如,一方出于挑衅、报复等恶意目的率先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导致对方进行反击并造成伤害后果,这种情况下先动手方通常具有过错。例如,甲因为一些小事对乙怀恨在心,突然对乙进行殴打,乙在反抗过程中打伤了甲,这里甲先动手就存在明显过错。 然而,也存在先动手方没有过错的情况。这主要涉及到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问题。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一个人面临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时,他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卫,即使先动手,也可能属于正当防卫。比如,甲看到乙正在对无辜的丙实施暴力侵害,甲为了制止乙的行为,先动手攻击了乙,甲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此时先动手的甲并没有过错。 但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就是防卫过当。比如,乙只是轻轻推了甲一下,甲却用凶器将乙重伤,这种情况下甲的先动手行为就可能超出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甲还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综上所述,在故意伤害案中,判断先动手一方是否有过错,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事件的起因、双方的行为、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等因素,而不能简单地认定先动手的一方就一定有过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