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聊天算出轨吗,法院可以据此判离婚吗?


在探讨暧昧聊天是否算出轨以及法院能否据此判离婚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出轨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法律层面,与之相关的概念主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重婚则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暧昧聊天显然与上述两种情形有本质区别。暧昧聊天只是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进行情感上的交流互动,并没有达到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或者结婚的程度。所以,单纯的暧昧聊天一般不能直接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出轨行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来看,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该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暧昧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但它本身很难直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聊天的频率、内容的亲密程度、双方以往的感情状况、是否有其他矛盾冲突等。如果仅仅只有暧昧聊天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辅助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秉持着维护婚姻稳定的原则,会尽量给夫妻双方一个修复感情的机会。只有当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无法挽回时,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所以,暧昧聊天本身通常不能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但可以作为反映夫妻关系存在问题的一个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