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转发网络文章是否算侵权?


在探讨公众号转发网络文章是否构成侵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理解什么是著作权侵权。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利。当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行使了这些本属于著作权人的权利时,就可能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公众号转发网络文章的行为,如果涉及到将文章在网络上再次传播,就可能会触及到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转发行为都必然构成侵权。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作品。比如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但合理使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是为了非营利目的,且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如果公众号转发网络文章是出于商业目的,比如通过文章吸引流量,进而实现广告收入等盈利行为,那么这种转发很可能构成侵权。即使没有直接的盈利行为,但如果转发的文章数量过多、篇幅过长,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围,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此外,如果转发时没有注明作者和出处,或者对文章进行了不适当的修改,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同样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 当公众号运营者面临可能的侵权风险时,最好的做法是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可以通过与作者或者文章的版权方联系,获得授权后再进行转发。如果无法联系到著作权人,也应当谨慎转发,尽量选择符合合理使用条件的情况进行操作。同时,要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以更好地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