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不给取保是不是很严重?


首先,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司法机关决定不给聚众斗殴的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往往是基于多方面的考量,这通常可能暗示案件存在一定的严重性。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聚众斗殴案件中,如果不给取保,可能是因为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较重的刑罚,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司法机关认为其存在社会危险性,比如可能继续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情况,所以决定不予取保候审。 不过,是否严重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仅仅依据不给取保就一概而论。而且,即使现在不给取保,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比如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等,还是有可能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并获得批准的。同时,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