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赠是否属于商业贿赂?


在探讨附赠是否属于商业贿赂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附赠和商业贿赂这两个概念。 附赠,简单来说,就是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额外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物品或利益。比如在购买手机时,商家赠送手机壳、耳机等配件。这是一种常见的促销手段,目的是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商业贿赂,则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这里的财物包括现金和实物,其他手段则包括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商业贿赂的目的是不正当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判断附赠是否属于商业贿赂,关键在于这种附赠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一般情况下,正常的附赠行为是合法的。例如超市为了促销,在消费者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赠送一些小礼品,这种附赠是面向所有消费者的,并且在商业习惯和合理的范围内,不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就不属于商业贿赂。 然而,如果附赠行为存在以下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商业贿赂:一是附赠的价值过高,超出了正常的商业促销范围,比如购买价值几百元的商品,附赠价值数千元的礼品;二是附赠行为是暗中进行的,没有如实入账;三是附赠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获得不正当的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所以,判断附赠是否属于商业贿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合法、正当的方式进行促销活动,避免陷入商业贿赂的法律风险。同时,消费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对于不正当的商业行为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