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签房屋买卖合同后多久能过户?


在《民法典》中,对于签房屋买卖合同后多久能过户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间规定。 首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那么买卖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执行 。这是基于合同的契约精神,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遵守。比如合同约定在签订后的30天内办理过户,那就按此执行。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未按约定时间过户,违约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若合同没有约定过户时间,一般来说,在买卖双方完成相关流程后就可以办理过户。通常是在支付购房款,并且交纳完契税后,就能够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只有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才能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若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 另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指出,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开始,正常情况下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相关手续。 相关概念: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