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在民法典规定下,二手房买卖更名手续如下: 首先,要明确二手房买卖更名其实就是进行不动产物权的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强调了登记对于二手房买卖更名的重要性。 其次,手续办理分为不同付款方式的情况: 如果是全款购买 : 1. 买卖双方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2. 交付全款,完成款项交接。 3. 到当地房管局申请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提交相关资料。 4. 前往相关税务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这是完成交易的法定程序。 5. 递交税务收据并填写申请书,之后核发过户单,完成更名手续 。 如果是贷款购买: 1. 要办理赠与公证,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保障双方权益。 2. 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因为银行对该房屋有一定权益,需其同意才能进行后续操作。 3. 买卖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后办理登记。 另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这意味着,当登记完成后,相关机构会给予相应证明,确认更名完成。 总之,二手房买卖更名手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好材料,按步骤进行办理,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通俗说就是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各种权利。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简单理解就是把不动产的相关权利信息记录到专门的登记簿上。 产权转移登记:就是把不动产的产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名下,通过登记来确定新的产权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