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需要过户什么材料,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我最近打算买套二手房,听说过户手续挺复杂的,对需要准备哪些过户材料心里没底。想知道具体都要准备些啥材料,另外也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这些过户材料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好提前做好准备,免得来回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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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准备多种材料,并且有相关法律对此作出规定。 首先来说需要的材料。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以下这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这能证明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买卖合同,它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房屋买卖的各项条款;房屋产权证,这是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凭证;过户登记申请书,用于向相关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此外,还可能需要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以及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如果出售方已婚,还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有些情况还需房屋核档证明等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方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也指出,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办理二手房过户时所需提交材料的范围和要求,目的在于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合法性以及交易的安全性,确保房屋产权能顺利、合法地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名下。不同地区可能会因为当地政策等因素,在具体材料要求上略有差异,建议在办理过户前,详细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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