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探讨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赠与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在结婚前,其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即使小李之后结婚,这套房子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在结婚后,父母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张结婚后,其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但是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小张个人的,那么这套房子就会被认定为小张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父母在赠与房产时,最好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赠与的对象和意图。这样,无论是对于子女还是子女的配偶,在涉及房产权益时都能有明确的依据。总之,判断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的时间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