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我最近收到了一笔赠予的财产,不太清楚这笔财产在法律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和伴侣结婚几年了,现在有点担心这笔赠予财产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赠予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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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予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赠予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赠予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该赠予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父母在夫妻婚后赠予小两口的财产,一般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反,如果赠予合同明确写明该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即便赠予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财产也会被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在赠予合同中明确表述“此财产仅赠予男方/女方一人”,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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