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的房产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
最近在处理房产相关事宜,家里有人赠予了一套房产。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套赠予的房产算不算我和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判定的,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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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的房产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指定该房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且夫妻之间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这套赠予的房产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规定只归一方所有,否则通常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夫妻中的一方,比如在赠予合同中写明“此房产仅赠予【一方姓名】,与【另一方姓名】无关”等类似条款,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赠予房产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前,且明确只赠与一方,那么该房子属于受赠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赠予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关键在于赠予行为的具体约定以及赠予的时间等因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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