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网站被曝提供色情服务,网站需要担责吗?


在讨论团购网站被曝色情服务是否要担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所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这里团购网站就属于此类,它是指为用户提供各种网络服务的平台。而在我国法律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一定情况下需要对其平台上的内容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虽然这主要针对的是直接提供色情服务的行为主体,但如果团购网站存在明知或应知商家提供色情服务却不加以制止的情况,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有一定的间接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色情服务显然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如果团购网站知道商家利用其平台提供色情服务,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那么就需要和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淫秽、色情等内容的信息。团购网站有义务对其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防止出现色情服务等违法信息。如果网站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导致色情服务信息出现在平台上,就违反了这一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践中,如果团购网站在得知平台上存在色情服务信息后,及时采取了删除信息、停止提供服务等必要措施,那么其承担的责任可能相对较小。但如果网站一直放任不管,或者故意为商家提供色情服务提供便利,那么就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等,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总的来说,团购网站在被曝提供色情服务的情况下,大概率是要担责的。具体的责任程度要根据网站是否明知、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