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贷是否还需要担保人?
我想用房子做抵押办理贷款,但是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担保人。我担心如果银行要求有担保人,而我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那贷款可能就办不下来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房子抵押贷到底需不需要担保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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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抵押贷的情况中,是否还需要担保人并不是绝对的,这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从法律上来说,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里所说的财产就包括房子。也就是说,房子抵押本身就是一种担保方式。 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子的价值足够覆盖贷款金额,并且房屋产权清晰、没有纠纷等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能仅依靠房子抵押就会发放贷款,此时通常不需要额外的担保人。因为金融机构认为通过处置抵押的房子,就能够保障其债权的实现。 然而,也存在一些情况银行会要求提供担保人。比如,房子的评估价值虽然能覆盖贷款本金,但金融机构考虑到未来房产市场可能波动、抵押物处置可能存在成本等因素,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就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还有,如果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不佳、收入不稳定等,银行也可能要求增加担保人来增强还款保障。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当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中有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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