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我现在很苦恼,我没离婚但不小心怀了别人的孩子。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重婚罪。我和对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是平常偶尔见见面。我想了解一下,法律到底是怎么判定这种情况的,我需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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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怀了别人的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简单来说,就是在已经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其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证的法律婚,也包括没登记但对外一直以夫妻名义宣称,并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很长时间的事实婚。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如果只是没离婚就怀了别人的孩子,但是并没有再去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和对方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那就不构成重婚罪。比如只是偶尔和他人发生了关系导致怀孕,并没有和对方像夫妻那样生活,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重婚。然而,如果没离婚,不仅怀了别人孩子,还和对方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居住、生活,周围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 要是被认定构成重婚罪,后果是比较严重的。重婚一方不仅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也就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民事方面,如果配偶因此提出离婚,重婚方还可能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配偶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 相关概念: 重婚罪: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法律婚: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而形成的婚姻关系。 事实婚: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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