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要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 **申请时效**: 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若你在2025年1月1日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要在60日内,也就是2025年2月29日前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比如,因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无法及时申请复议,那么在出院后,可继续计算申请期限。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即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要清楚知道是哪个行政主体作出了侵犯你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3.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比如请求撤销某个征收决定,并且说明该决定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实和理由。 4. 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征地拆迁中常见的征收决定、强拆房屋、征地批复、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一般都在可复议范围内。 5. 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要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以及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若选择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流程**: 一般先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至所在地拆迁部门,由相关部门审查申请并作出回应,最后由司法部门予以裁定。若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还可进一步采取行政诉讼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