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义务吗?
我在路上看到有人遇到危险,心里很想上去帮忙,但又有点害怕。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见义勇为是不是一种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呢?要是不做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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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所谓义务,就是法律规定人们必须要做的事情,如果不做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见义勇为是一种出于道德层面的高尚行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些条文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和鼓励,而不是强制要求人们去见义勇为。 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要求每个人在看到他人遇到危险时都必须挺身而出进行救助。不过,虽然见义勇为不是法律义务,但它体现了良好的社会风尚和道德品质,值得我们去倡导和弘扬。在有能力且安全的情况下,我们鼓励大家积极伸出援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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