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今天我在路上看到有人晕倒了,当时周围有很多人,但大家都只是看着,没人上去帮忙。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去救他。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见死不救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展开


在我国,对于见死不救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普通公民见死不救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在大多数情形中,法律没有赋予普通路人必须救助他人的强制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当你路过看到有人处于危险状况,从法律层面讲,你没有法定的救助责任。例如在大街上看到有人突发疾病倒地,你不施以援手,通常不会面临法律的制裁。不过,这种行为可能会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见死不救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当存在特定的法律义务关系时,就有救助的责任。比如基于法律规定,警察、医生等特定职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需要救助的情况时,他们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如果警察见到有人生命垂危却不救助,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还有基于合同约定,像救生员与游泳馆之间有合同,在工作期间对泳池内遇险人员有救助义务,如果见死不救就是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当先行行为使他人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也有救助义务。例如,你带邻居小孩去游泳,小孩溺水,你就有救助的责任,若见死不救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