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继承人在场是否无效?
我爷爷前段时间让别人代书了一份遗嘱,当时我也在场。现在家里人对这份遗嘱的效力有争议,我想知道,因为我是继承人,我在场的话这份代书遗嘱是不是就无效了呢?我很担心这会影响遗嘱的执行和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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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同时,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明确了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范围,其中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是因为,继承人与遗嘱的内容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继承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可能会对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产生影响,或者出现篡改遗嘱等情况,从而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当继承人在场时,若该继承人同时担任了见证人,那么这份代书遗嘱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的见证人数和见证人的资格要求,而被认定为无效。但如果继承人只是在场,并没有参与代书遗嘱的见证过程,并且代书遗嘱符合其他法定要件,比如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签名并注明了日期等,那么该代书遗嘱仍然是有效的。 所以,判断代书遗嘱是否有效,不能仅仅依据继承人是否在场,关键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和见证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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