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期间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我正在和配偶办理离婚,最近我想用自己的积蓄买套房子。但不确定在离婚还没办完的这个期间买的房,是算我个人财产,还是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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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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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期间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判断离婚期间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关键在于离婚程序的进展和购房资金的来源。如果是在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且判决书已经生效之后购买的房子,那么毫无疑问,这套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已经结束。但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还未生效,那么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资金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例如资金来源的银行流水等,那么该房产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婚后双方的收入,那么这套房子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期间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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