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房屋赠与是否必须经过公证?
我和我爱人打算把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给我,我们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夫妻之间房屋赠与是不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才行?不公证的话赠与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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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之间进行房屋赠与的情况中,并不一定必须要经过公证。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了房屋赠与的合意,一方愿意赠与,另一方愿意接受,赠与合同即成立,这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从合同成立的角度,不经过公证,赠与合同也是有效的。 不过,虽然赠与合同有效,但在房屋所有权转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屋赠与后,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转移给受赠方。 那公证在夫妻房屋赠与中起到什么作用呢?公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如果办理了公证,受赠方的权益能得到更有力的保障,赠与人不能轻易反悔撤销赠与。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房屋赠与不是必须经过公证,不公证赠与合同也有效,但公证能增加赠与的稳定性和保障受赠人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决定是否进行公证以及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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