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出租属于用益物权吗?

我最近想租个房子开个小店,就想到了这个法律问题。我不太清楚房屋出租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定性的,特别是和用益物权的关系。我想具体了解下为什么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展开 view-more
  • #物权法律
  • #用益物权
  • #房屋出租
  • #合同债权
  • #租赁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基于租赁合同取得的债权。 首先来解释下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它具有他物权、不动产物权等特征,常见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比如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就是典型的用益物权,农民可以在承包的土地上进行耕种、收获农作物等,从中获得收益。 而房屋出租中,承租人获得的是基于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对租赁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租赁合同是一种合同之债,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从而获得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房屋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而非用益物权。例如,你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你在这一年里有权使用该房屋,但这是基于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而不是像用益物权那样是一种法定的对物的直接支配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用益物权的范围和定义,房屋出租并不在其列,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合同,属于债权范畴。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