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性无能是否属于骗婚?
我和老公结婚后才发现他性无能,婚前他和他家人都没跟我提过这事儿。我心里觉得很憋屈,感觉自己好像被骗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老公性无能这种情况算骗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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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老公性无能是否属于骗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骗婚”的法律概念。骗婚,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通常来说,骗婚主要是指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与另一方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核心在于骗取财物,而不是单纯的隐瞒某些个人情况。 对于老公性无能的情况,一般不能简单地认定为骗婚。虽然在婚前隐瞒性无能这一事实,可能会对另一方造成情感和生活上的伤害,但这并不符合骗婚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特征。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重大疾病,虽然没有明确列举性无能,但性无能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夫妻的正常生活和婚姻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能够证明性无能属于影响婚姻本质的重大疾病,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婚姻被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当遇到老公性无能且婚前未告知的情况时,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后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等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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