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时身份证是否要暂扣?
我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不太清楚在这个期间,我的身份证是不是要被暂扣。我担心身份证被暂扣后会影响我一些正常事务的处理,比如办理银行业务之类的。所以想问问,在监视居住期间,身份证到底要不要暂扣呢?
展开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关于在监视居住期间是否暂扣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由此可见,执行机关是有权要求被监视居住人将身份证交其保存的。 不过,执行机关要求暂扣身份证是出于保证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目的。比如防止被监视居住人离开指定区域潜逃,或者利用身份证进行干扰作证、毁灭证据等妨碍司法的行为。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确实有合理的需要使用身份证,比如办理一些必要的银行业务、就医等,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暂时使用身份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