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一定构成犯罪吗?
在探讨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是否一定构成犯罪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指的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如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过,并非所有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一般会从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大小、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手段恶劣程度、商业秘密的重要性等方面来综合考量。例如,如果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价值较低,或者给权利人 造成的损失较小,可能就不构成犯罪,而是按照一般的侵权行为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所以,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不一定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的情节来判断。当出现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情况时,权利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