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息网络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是否构成犯罪?


在我国,利用信息网络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可能涉及多种罪名,比如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其中就包括“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也就是说,如果满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一主观条件,同时为犯罪提供了相应帮助且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以上,那么就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再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这里对于“情节严重”并没有直接以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作为标准,但如果因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上述行为,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以上,也可能结合其他情节,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所以,利用信息网络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不一定必然构成犯罪,关键要看是否符合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特别是主观故意和具体行为方式等因素。如果发现自己可能涉及相关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