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间内工作受伤算不算工伤?

我刚到一家公司上班,还在试用期。前两天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公司说试用期不算正式员工,不能认定工伤。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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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试用期间工作受伤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这其中涵盖了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多种情况。 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他们与正式员工一样,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员工在工作中也应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只要试用期员工符合这些情形,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举个例子,如果试用期员工在工作时间,在单位的车间因操作机器受伤,这显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当试用期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试用期间内工作受伤,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试用期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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