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致害是否属于工伤?


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致害是否属于工伤,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是否“因工作原因”。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而受到的伤害,一般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工作中违章操作,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这是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仅规定了三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违章操作并不在这三种情形之列。 例如,某工厂的工人在操作机器时,违反了操作规程,但他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进行操作的,结果受到了伤害。这种情况下,虽然他有违章操作的行为,但仍然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违章操作不影响工伤认定,但劳动者可能需要对自己的违章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罚。但这与工伤认定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因为劳动者有违章行为就否定其工伤认定的权利。 综上所述,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致害一般属于工伤,但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同时,劳动者也要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