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我每天都正常上下班,前几天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不小心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毕竟工伤认定关系到后续的赔偿和保障。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上下班途中受伤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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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一种程序。只有经过认定为工伤,职工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需要强调两个关键条件,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二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所谓‘非本人主要责任’,就是在事故中,受伤职工承担的责任不能是主要责任。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受伤职工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就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条件。 而‘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明确了事故的类型。交通事故一般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则是在相应的运输工具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举例来说,如果职工在下班途中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经过交警认定,职工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的条件。但如果职工是自己骑车不小心摔倒受伤,这不属于交通事故,也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其他事故类型,通常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上下班途中’也做了进一步的解释。‘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都可以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综上所述,上下班途中受伤不一定都能认定为工伤,需要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来判断。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该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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