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接孩子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我每天下班都会去学校接孩子,前几天在去学校的路上不小心摔倒受伤了,现在想了解下这种下班接孩子途中受伤的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算作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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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接孩子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工伤”这个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第六项指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于“下班接孩子途中”,它属于“上下班途中”的合理延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下班接孩子属于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所以如果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下班接孩子途中,是符合“上下班途中”这一条件的。 不过,要认定为工伤,还需要满足“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您在下班接孩子途中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而不是因为上述规定中的事故伤害,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是被车撞了,并且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您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总之,下班接孩子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要根据是否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以及受伤的原因和责任认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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