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
我下班路上不小心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下班期间受伤认定工伤的标准是什么,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认定的依据和条件都有哪些呢?
展开


要判断下班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认定。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几个关键要点。“上下班途中”,一般指的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比如从单位到居住场所的正常路线,或者顺路去菜市场买菜这种合理的绕道,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就需要由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在事故中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如果是在下班后,还在单位从事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下班后在单位打扫自己的工作区域,不小心摔倒受伤,就符合这种情况。 但是,如果下班期间受伤不属于上述法定情形,比如是自己在家不小心摔倒受伤,或者在娱乐场所因个人原因受伤等,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总之,下班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