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伤算工伤吗?能向老板要赔偿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我能不能向老板索要赔偿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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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简单来说,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你的受伤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你就有权向老板索要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所以,你需要先确定自己的受伤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然后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若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向老板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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