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我在婚姻期间搞了一些发明创造,也申请了相关专利。现在我们因为一些问题可能要分开,我不太清楚我这些因为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或者权利,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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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知识产权和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这两个不同的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比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就是通过行使这些权利所得到的经济利益,像专利的许可使用费、作品的稿酬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知识产权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一部小说,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已经拿到了出版社支付的稿酬,或者出版社已经和其签订合同确定了稿酬金额,那么这笔稿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知识产权本身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比如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发表权等,这些权利是专属于创作者本人的,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本身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以小说创作为例,作者对小说的署名权等只能由作者自己享有,另一方不能主张共同拥有这项权利。
此外,如果知识产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但是在婚后才获得收益,这种情况下要判断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收益的取得是否与婚后的付 出有关。如果婚后一方为该知识产权的实施、推广等付出了劳动,那么由此产生的收益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与婚后的付出无关,那么收益可能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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