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合同没签算违约吗?

我之前和卖家口头谈好了购房的事情,卖家也答应给我留着房子,可现在卖家却把房子卖给别人了。我还没和卖家签购房合同,这种情况卖家算违约吗?我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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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违约
  • #缔约过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购房合同没签是否算违约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违约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双方仅仅处于协商阶段,还未以任何法定形式订立购房合同,那么一般情况下不存在违约问题。因为没有合同,就没有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也就谈不上违反合同约定。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比如,卖家在与你协商购房事宜时,明明已经有了其他买家出更高的价格,却仍然和你继续谈,让你误以为可以买到房子,投入了时间和精力去准备购房资金等,最后却把房子卖给别人,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缔约过失。此时,虽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但卖家要对你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口头协议,并且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那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例如,你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卖家也收下了,那么即使没有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合同也可能已经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构成违约。 所以,购房合同没签是否算违约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是否存在缔约过失、合同是否已经成立等因素来判断。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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