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笔录该怎么做?

我在协助调查一起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子,负责做笔录。但我不太清楚针对这类犯罪,笔录的流程和重点内容该怎么把握。比如该问哪些关键问题,如何记录嫌疑人的回答等。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怎么做笔录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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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犯罪笔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制作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笔录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流程,确保笔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明确笔录的基本要素。笔录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首部要记录清楚笔录的制作时间、地点,调查人员和记录人员的姓名,以及被调查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这是为了明确整个笔录过程的基本情况,就好比给一份文件贴上标签,方便后续的查阅和管理。 其次,对于正文部分,这是笔录的核心内容。调查人员需要向被调查人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比如被调查人有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也有对笔录进行核对、补充和修改的权利。在询问过程中,重点围绕被调查人的财产状况展开。要详细询问其财产的种类,像现金、房产、车辆、股票、基金等;财产的数量,例如现金有多少,房产面积多大等;取得财产的时间和方式。对于被调查人声称的财产来源,要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最后是尾部。笔录制作完成后,要交给被调查人核对,让其确认笔录内容是否与自己的陈述一致。如果被调查人没有阅读能力,应当向他宣读。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后,要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笔录末尾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字样。调查人员和记录人员也需要在笔录上签名。 总之,制作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笔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证笔录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在司法程序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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