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原因总是请假,公司有权利辞退员工吗?
我身体不太好,这段时间总是请假去看病治疗。现在公司说要辞退我,我觉得很委屈,我也不想请假的,但身体实在不允许。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就因为我总请假,公司有权利辞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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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是否有权因员工身体原因总是请假而辞退员工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分析。 首先,员工因身体原因请假属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所说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如果员工超过了规定的医疗期,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一般情况下,在员工法定医疗期内,公司不能因为员工请假就辞退员工。只有在员工超过医疗期且无法胜任工作等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公司才可以辞退员工,但也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并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辞退员工,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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