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借条写成凭据是否可行?
我最近有个朋友找我借钱,我打算让对方写个条子留作凭证,但不确定写成“凭据”是否可以。我想知道这样写会不会影响它的法律效力,在之后要是出现纠纷,能不能凭借这个“凭据”维护我的权益,所以想问问把借条写成凭据到底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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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借条写成凭据是可行的,但要想具有法律效力,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行为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写凭据的人要能够清楚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比如,一个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状态不正常的人写的凭据,可能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其次,整个过程中不能够存在欺诈、胁迫等相关情况。就是说写凭据的人是自愿、真实地表达借款这件事,没有被强迫或者被欺骗。比如,被人拿着刀逼着写的凭据,肯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使写成“凭据”,如果内容清晰表明了债权债务关系,如谁借了谁多少钱、借款时间等关键信息,那么它就和正常借条一样,能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按照交易习惯,应该给予必要的宽限时间,实际生活中一般按照2个月计算(前提是当事人没有另外约定) ,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要是产生纠纷,也可以作为重要证据来维护权益。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在我国,一般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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