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开着被人撞了,是自己负全责吗?
我开车到路边停车,车门开了一条缝还没完全打开,一辆车就直接撞上来了。现在对方说是我的责任,要我负全责赔偿。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真的是我要负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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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门开着被人撞了的情况下,并不一定是开车门一方负全责。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开车门一方违反了这个规定,在车辆停稳前就开门或者开门时没有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那么开车门一方通常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但是,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也存在过错,比如超速行驶、注意力不集中等,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对方在行驶过程中玩手机、未保持安全车速等,那么对方也不能免除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事故责任。 所以,车门开着被人撞了,不能简单认定开车门一方负全责,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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