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乘客开门事故保险如何进行赔偿?

我坐朋友车,朋友停车后我开门,不小心撞到了旁边骑车的人,对方受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保险会怎么赔偿?是全赔还是按比例赔?和责任划分有啥关系?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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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门事故保险赔偿的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赔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在赔偿范围内。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这里的医疗费包含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多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残疾赔偿金等多种费用。 商业险方面,则要看车主具体购买的险种以及保险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如果购买了商业三责险,它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赔偿。 而责任划分对赔偿影响很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若乘客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开启车门,一般由该乘客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要是车辆违规停靠,进而因驾驶人员疏忽或不当操作引发事故,驾驶员及开门乘客可能均需承担全责。 如果司机尽到了对乘客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义务,且事故是由其他因素导致,此时驾驶员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由乘客自行承担后果;反之,若驾驶员未履行该义务,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看商业险,还不足则由侵权人赔偿。具体赔偿比例和金额要依据责任划分以及保险合同来确定。 相关概念: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权益。 商业三责险:即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进一步对第三方进行赔偿。 车损险:保障本车在事故中的损失。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本车上人员在事故中的伤亡损失。 不计免赔险:购买后,在负全部责任时可以得到全部赔偿,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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