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放高温费是否违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到了高温天气,公司却没有给我们发放高温费。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不发放高温费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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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放高温费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高温费的概念。高温费,也称为高温津贴,是为了保障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特殊劳动报酬。 在法律依据方面,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温作业,却不发放高温费,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比如,建筑工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在室外露天作业,工厂工人在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车间工作,这些情况下公司不发高温费就违反了规定。 不过,如果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不符合上述高温作业条件,比如公司办公场所安装了空调,室内温度能有效控制在33℃以下,那么公司不发放高温费通常是不违法的。 要是劳动者认为自己符合领取高温费的条件,但公司未发放,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依法发放高温费。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作环境的温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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