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公司让人写稿不给钱是否违法?
我是个自由撰稿人,之前影视公司找我写稿,说好了价钱,我也按时交稿了,可现在他们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钱。我就想知道,影视公司这种让人写稿却不给钱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的?
展开


在探讨影视公司让人写稿不给钱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影视公司与撰稿人之间的合作,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影视公司提出让撰稿人写稿的要求,撰稿人同意并进行创作,双方就形成了一种口头或者书面的合同。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根据该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无论双方是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合同,还是达成了口头约定,都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撰稿人按照影视公司的要求完成了稿件创作,就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而影视公司在接受稿件后,却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这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行为。 另外,从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来讲,撰稿人付出了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智力劳动来创作稿件,理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影视公司无偿占有撰稿人的劳动成果,是对撰稿人合法权益的侵犯。 综上所述,影视公司让人写稿不给钱是违法的行为。撰稿人可以通过与影视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稿件交付证明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影视公司支付报酬,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