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和朋友一起进公司不缴纳一金违法吗?
我和朋友一起进了一家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发现公司没有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否合法,想了解一下公司在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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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的设立目的是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里的‘录用之日’并没有明确排除试用期员工。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公司一旦录用员工,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论该员工是处于试用期还是正式期。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公司在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有些公司认为试用期员工还未转正,不确定性较大,所以暂不缴纳。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一样,都是员工应享有的权益,不能因为处于试用期就被剥夺。 如果公司在试用期没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补缴。若公司拒绝,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公司限期办理,如果公司逾期不办理,将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综上所述,试用期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行为,员工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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