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临时身份证应聘公司甲方拒绝是否违法?
我去应聘工作,带的是临时身份证,公司甲方却拒绝了我。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临时身份证也是有效证件啊,我想知道甲方这么做是不是违法了,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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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公司甲方拒绝持临时身份证应聘者是否违法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临时身份证的法律效力。 临时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时,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临时身份证和正式身份证在证明公民身份这一功能上是等同的。 在应聘场景中,公司通常会要求应聘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来确认其身份信息。既然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持临时身份证的应聘者。不过,这也需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公司拒绝的原因是担心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过短,而招聘岗位有后续需要较长时间身份验证的流程,比如入职后需要办理一些长期有效的业务等,并且公司能够证明这种担心是合理且必要的,那么公司的拒绝可能不构成违法。但如果公司仅仅是因为偏见或者不了解临时身份证的法律效力而拒绝,那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平等就业的相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虽然这里没有明确提及身份证类型,但平等就业的原则意味着公司不能无正当理由拒绝持临时身份证的应聘者。如果应聘者认为公司的拒绝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平等就业权,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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